1.不符合证据形式要件 本委认为,该份证据不符合证据形式要件,对其真实性不予确认。 本委认为,该份证据为被申请人单方制作形成,不符合证据形式要件,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本委不予确认。 本委认为,该证明属于证人证言,但因申请人未向本委申请黄超凡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故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本委不予确认。 ...
仲裁案卷归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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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符合证据形式要件 本委认为,该份证据不符合证据形式要件,对其真实性不予确认。 本委认为,该份证据为被申请人单方制作形成,不符合证据形式要件,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本委不予确认。 本委认为,该证明属于证人证言,但因申请人未向本委申请黄超凡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故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本委不予确认。 ...
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劳动者请事假或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相关期间的工资。”第十七条“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未付出劳动的,企业应当支付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伤假工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之规定,对申请人的病假工资...
关于要求支付差旅补助、交通费、电话费、销售费用、餐饮费、住宿费以及及房租补助。本委认为,申请人未能提供相应的出差审批流程,相关差旅费用亦未经过被申请人的审批确认,对申请人所主张的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本委不予支持。对申请人所主张的差旅补助、电话费、销售费用、房租补贴依据不足,本委亦不予支持。
首先,根据被申请人绩效管理制度及2022年终考核工作通知的相关规定,该劳动报酬的性质应认定为系年度绩效考核工资,现申请人主张2023年度绩效考核工资尚未至考核期限且全员未发放。 其次,申请人入职时已对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进行了学习和培训,亦经历了2022年度年终考核且未提出异议,本案中又将该考核工作通知作为...
1.支持 被申请人存在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情形,申请人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有据,本委予以支持,具体金额本委依法予以调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经济...
1.要求补缴,支持 关于补缴社会保险问题。本委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尽管被申请人辩称社保系申请人自行放弃,但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任何一方均需履行,故被申请人应当依法为申请人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规定的...
本委认为,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年休假,侵害的是劳动者的休假权利,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是因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而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故适用一般的时效规定。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仲裁时效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从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计算。故申请人请求2021年度的未...
1.未举证,不支持 判例1:申请人未能举证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对该项请求,本委不予支持。 判例2: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问题。申请人未充分举证被申请人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且从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申请人的行为应...
1.已包含加班费,不支持 申请人主张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但未能对相关加班事实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且被申请人发放的工资中已包含有加班费,故对申请人主张的该项请求,本委亦不予支持。 2.未履行加班手续,不支持 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被申请人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之规定,申请人加班应履行相应的加班申请手续...